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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确保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平稳进行 2018年2月28日
发布时间:2018-02-28

    龙江县按照2017年整体工作计划,下大力狠抓了养老保险征收工作,确保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在养老保险征收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县政府规定的征缴比例征收养老保险费,做到不人为随意降低;二是积极催要各参保单位增资报表,并足额征缴养老保险费;三是积极回收财政应付“平均余命”人员养老保险费共计192万元。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截止2017年12月末养老保险费完成4298万元。
  在养老金发放方面,一是对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其退休人员做到按月拨付养老金,应发尽发;二是对年末一次性收费的水务系统马场灌区、九龙灌区、雅嫩灌区、三星灌区和哈拉海捞区的退休人员,从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实行按月拨付养老金,年末一次性收回全年缴费66.7万元。截止2017年12月末,共拨付养老金4985万元,为保持社会稳定的大局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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