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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水库工程建设项目正式下达“禁建令”
发布时间:2015-07-30
    2015年6月1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禁止在龙江县花园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花园水库建设正式下达“禁建令”。
    《通告》规定,从2015年6月19日起,花园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涉及的济沁河乡北济村、南济村、龙头村及龙兴镇花园村的1771户农户,土地面积4.5万亩,库区及工程占地在海拔高程283米以下范围内,未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不得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屋及其他设施,不得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目前,花园水库工程占地和淹没区范围对新增建设项目及迁入人口已进入全面封闭状态,相关的航拍和数据记录工作也已经全面结束,“禁建令”的正式下达,标志着花园水库工程建设前期工作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花园水库选址于济沁河下游的济沁河乡,拟建成一座以防洪、灌溉为主,兼顾水产养殖、发电、旅游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库。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收入1.14亿元,利润7875万元。灌溉耕地面积达121万亩;水库防洪效益显著,可将济沁河和雅鲁河两岸城镇防洪标准由30年提高到50年。对于防洪治涝、灌溉,保障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转载来源: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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